重庆发布意见,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重庆禁止公立高中招收复读生)

作者:教育资讯网 2024-05-04 18:54:12 522

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

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6月16日报道,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教育秩序,重庆市教委近日下发《关于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号文。具体内容如下:

重庆发布意见,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重庆禁止公立高中招收复读生)

一、严明纪律,禁止招收复读生

2002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号文(教机[2002]1号)明确规定:“各地公立高中不得利用学校正常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留级。”此后,教育部多次重申这一规定,市教委也下发了相关文件,提出了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教育部的要求。但一些普通高中仍然开设复读班,招收复读生。区县教育部门和高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高中招生管理。本市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培训机构不得以学校名义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复读转学生。入学一年级新生人数不得大幅增加,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深入推进。

2.规范发展,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系统

各区县、普通高中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政绩观,坚决纠正留级行为,为了“一年级”录取率和名校录取人数,坚决纠正留级行为。对严重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坚决纠正校际招生流程。恶性竞争行为。禁止诱导已被高校录取的高分考生复查,禁止推销复查。各区县要督促引导学校集中思想、精力、教育资源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改革教育方式,发展素质教育,共同营造学生发展的良好生态。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三、正确导向,加强正面宣传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用素质教育理念评价学校的教育水平。不得统计和以任何形式公布初中、高中升学人数、升学率、进入“双一流”院校情况等高考信息。一流院校;不得依据中考、高考成绩对本地区中学进行排名、排名、表彰和奖励。不允许给所谓的“中考、高考状元”发放奖金。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进德育和素质教育,为考生提供规范化信息服务。严禁宣传、炒作所谓“高考状元”。不得在校外、校内放置、悬挂、张贴有关中考、高考成绩的横幅、宣传牌和其他宣传物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发布学生升学信息、录取率公告、中考、高考成绩公告等方式宣传招生、招收学生。

四、严格查处问责,坚决处理违法行为

坚持依法严格教育管理,对高中学校擅自向社会和个人发布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广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已发布的内容必须立即撤回并予以澄清。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管,立即对复读生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导辖区内高中学校认真做好复读生政策解释。市教委将采取“不通知、不问候、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单位”的公开检查和暗访形式,集中查处办学违法行为,对不认真执行复读生政策、未认真执行解释工作造成不稳定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不严格纪律、打折、改正的区、县、中学,将严肃查处、严肃查处。

本期高级编辑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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